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查询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07 浏览次数:1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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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加强医院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杜绝不合理收费,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对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医院为方便患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信息,以及在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情况,特做如下公示:
    1、在急救中心、门诊部、住院部大厅的醒目位置对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设立价格公示栏。
    2、各专业治疗、检查科室和各病区对所开展的主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单独进行公示。
    3、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一次性材料价格。
    4、在门诊部大厅、住院部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便于查询各项价格和费用信息。
    5、公布医院价格举报和价格查询电话:6636117、6637013。
    6、所公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进行公布的。
    二、查询制度与方法
    1、住院期间患者对费用查询时,可向所住病区的护士长,物价员进行查询,也可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进行核查。
    2、门诊患者对费用查询时,可在价格公示栏和电子触摸屏中进行查询,也可到门诊主任值班台进行查询。
    3、患者可直接到物价管理部进行查询,也可拨打电话进行查询。
    4、凡患者对医疗费用有疑义的,由门诊部主任值班台或各病区转介到物价管理部或咨询者直接到物价管理部查询。
    三、接待查询的制度与要求
    1、物价管理部工作人员、各科室护士长和物价员,要主动热情、认真细致地接待好每一位查询者。
    2、在查询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给予处理解决,对查询患者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及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报物价管理部。
    四、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每日由各病区向住院患者提供医药费用的明细清单,必须及时发到每个患者手中。出院患者由住院结算处提供医药费用总清单,患者可通过清单了解所发生费用的情况。
    欢迎广大患者及其家属对附属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我们将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实事求是地处理好每一位患者对医疗服务费用的查询和投诉。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二0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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