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采购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次数: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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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采购项目计划进行遴选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基本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 (元)

1

"互联网+护理服务"

1

详见采购文件

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考核合格可续签,中标人需优先满足采购人按原成交价续签的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要求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56日至20245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3:00-5:00时可进行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和磋商文件,报名表填写完毕后盖章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nyfyhlb@163.com),报名截止时间202451017:00,过期不候。

参与本项目遴选的供应商现场必须准备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响应文件内附报价表等资料(详见磋商文件),胶装成册,遴选现场自带纸笔。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nmgfy.com)进行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2024513 下午 15:00

遴选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楼八楼二号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发起部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护理部

联系人:张嘉惠

联系电话:0471-3452512

邮箱:nyfyhlb@163.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路1号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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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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