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您的权益,我院根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的通知》,将对门诊预交金进行清退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所有在我院门诊就诊并预交费用但未使用完毕的患者。
二、清退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请在此期间内办理清退手续。
三、清退方式:
线下清退: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预交金凭证(如收据、就诊卡等)至我院门诊退费窗口办理。如需代办,请代办人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及预交金凭证,到门诊二楼西侧窗口办理。
四、注意事项:
1. 请务必核对预交金余额,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如有疑问,可拨打医院服务热线:0471-3451302。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您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5年2月11日
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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