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内蒙古队)培训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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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要求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进行培训。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验收要求,拟定培训两次,每次35天,费用预计4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救援队伍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遴选

参训人数:120人左右

预算资金: 4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二、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清单见下表。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1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内蒙古队)培训项目遴选公告

 

1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讲师团队具备专业紧急医学救援教育背景;具备紧急医学救援实战经验;具备紧急医学培训经验。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1、培训时间:参训人次120人次;每次35分两次进行。

2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关于《卫生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突发事件现场分级救治技术》《灾难现场检伤分类与医疗后送技术》《重大应急救援时的心理健康维护》《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桌面推演》和创伤急救技术(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理论与实操课培训。

 3、培训要求:

1)针对性:在整个培训实施过程中,老师根据学员的反馈,有针对性的讲授和安排训练项目,以效果为导向、量身定做,保证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2)实用性:结合案例,把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联系,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响应、机动开进、勘察演练现场、划定移动医院等能力。

3)互动性:采用体验式教学方式,设置一系列模拟情境,使参与者有机会在训练过程中,激发其潜能并提升个人综合素养。

五、遴选要求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公告时间:202474-202478

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相关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务部提出质疑。

3、质疑及投诉电话:0471-3451197

4、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医院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nmgfy.com/index.aspx)进行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联系方式

项目发起部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务部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471-3451197

邮箱:nyfyywb@163.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路1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74


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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