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2021年立项的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二)2021年以前立项并延期至2023年度结题验收的基金资助项目;
(三)2022年立项、已提前超额完成计划任务书研究内容与指标的基金资助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一)面上、博士基金项目以学科组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二)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以专家组单项会议验收形式进行。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一)各类基金项目负责人均须填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 https://f.nmkjt.org.cn/nmzrjjw)中在线填写。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要注重对所研究内容的深入分析和总结,不能直接复制研究生论文或其他相关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未标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无投稿录用通知的待发表论文不得列入结题报告;要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二)面上、博士基金项目需上传的附件材料。
1.结题报告1份;
2.财务验收决算报告(签字盖章版);
3.论文、论著、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
4.计划任务书扫描件l份。
(三)重大、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除以下系统上传的附件外,另需准备时长为15分钟的项目验收汇报PPT。
1.结题报告l份;
2.计划任务书1份;
3.查新报告原件1份;
4.论文、论著、专利、奖励等相关附件的原件或复印件1份;
5.财务验收决算报告(签字盖章版)。
四、材料报送程序
(一)结题报告电子版和电子化的附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使用个人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nmjj123456)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平台填写上传。
(二)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后需在信息维护处完善个人信息,务必填写完整,点击更新后,再进入结题验收管理中填写结题报告。
(三)博士、面上项目无须上交纸质材料,重大、杰青项目通过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结题报告,签字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所在单位,依托单位会同科技厅组织会议验收后,纸质结题报告、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意见上交科技厅一份,纸质结题报告内容要与电子版一致。
(四)依托单位从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生成打印结题验收项目汇总清单,盖章扫描上传系统,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申请延期或终止的项目,需上传依托单位申请报告,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年。
五、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一)鉴于学校需对结题报告进行在线审核,项目负责人上传各类项目电子版材料时间为5月23日至6月5日;
(二)项目负责人需预先报送的材料:
1、需要延期的项目于5月27日前将《延期申请表》(附件3)、《验收项目汇总清单》(附件1)纸质版报送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提前结题的项目于5月27日前将《提前结题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在系统中下载并填写《财务验收决算报告》(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于2024年5月29日前报送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登陆内蒙古医科大学财务云杰系统,导出经费支出明细账,对照支出明细,在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公众服务平台中填写经费决算表,保存后在经费决算表页面下载《经费决算表》(附件5),打印签字后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4年5月29日前报送科研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凡连续两年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终止,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任何项目。
此通知
联系人:靳田田 魏晓琴
联系电话:3451024
E-mail:fykyb317@163.com
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清单.xlsx
附件2:《财务验收决算报告》及《经费决算表》下载及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3: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doc附件4: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财务验收决算报告模板.doc
附件5: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xls
附件6:2023年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前结题汇总表.xlsx
科研部
2024年5月24日
来源:科研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