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平台:
为确保学校“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工作适应学校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开展学校科研平台储备项目库建设,现启动2024年度科研平台储备项目库入库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经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发改委、卫健委、编办及社科联等认定的,依托我校建设的自治区级科研平台。
2.根据《关于公布内蒙古医科大学2021年度校级科研平台认定结果的通知》(内医校发[2021]43号)及《关于公布内蒙古医科大学2023年度校级科研平台认定结果的通知》(内医校发[2023]27号)文件,经学校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平台。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资格的科研平台跟据实际需要合理预算资金,填写《内蒙古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储备项目申报书》(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科研平台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内蒙古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建设储备项目库入库汇总表》(附件3),并确保申报资金与成果及绩效匹配。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者,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科研部810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fykyb8012@163.com。
联系人:王璇
电话:0471-3451772
附件3 内蒙古医科大学科研平台建设储备项目库入库汇总表.xlsx
科研部
2024年4月25日
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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