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5·12”护士节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卫办医字﹝2024﹞194号)的精神和具体推荐要求,经过专家评审的评定,并在院办公会的会议表决后,同意将我院3名护理人员作为全区优秀护士的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1.秦丽敏:女,汉族,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麻醉科主任护师
2.刘智超:女,汉族,1986年5月出生,群众,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C区(RICU)主管护师
3.闫丽娜:女,汉族,198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重症医学科一部副主任护师
(二)简要事迹
1.秦丽敏个人事迹材料:自1998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手术一线工作,2006年以来配合完成心脏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二尖瓣置换术120余例,参与抢救危重病人100余例,每年完成手术配合1200余例,任劳任怨,得到外科医生和麻醉团队的认可和好评,连续多年被评为医德医风优秀护士。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2篇。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多次驻科闭环管理,并积极投身于“援吉抗疫”支援服务队,且圆满完成了抗疫任务。获自治区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援吉抗疫”荣誉证书。
2.刘智超个人事迹材料:自2007年毕业后一直在呼吸重症工作,先后多次参加抗击新冠疫情医疗队,2020年初参加援鄂医疗队,在武汉协和医院西区参与危重症患者护理;2020年末参加援满洲里医疗队。2022年疫情期间在呼吸科抗疫一线连续工作3月余,临时担任科室护理组长管理科室各项事宜,参与患者抢救护理,先后完成近200人的护理工作。2022年支援呼和浩特市蒙中医医院,工作期间任劳任怨,圆满完成各项援助任务。2024年参加中华护理学会主办的重症专科护士培训班。获自治区“抗击新冠疫情最美逆行者”、自治区“抗击疫情先进个人”、“云曙碧精神奖”等荣誉称号。
3.闫丽娜个人事迹材料:自2006年10月参加工作以来,她凭着坚定的信念,在重症一线临床岗位上工作17年,担任护理组长及重症专科护士讲师。先后赴北京协和医院学习,取得“内蒙古重症专科护士”、“血液净化护理”、“中华护理学会静疗专科护士”证书。成功留置了经鼻空肠营养管数十余例,开展了纤维支气管镜、俯卧位通气、CRRT、DPMS、血浆置换、血液灌流、ECMO、PICCO、桡动脉测压、输液港等多项高级生命支持技术。发表论文及会议学术论文10余篇。2020年赴武汉协和医院危重症病区护理200余人。2022年疫情期间在ICU一线连续奋战4个月,护理了无数危重症患者。获得“援鄂抗击新冠疫情突出贡献”、“最美逆行者“、”抗疫先锋”、“内蒙古先进护理工作者”、“云曙碧精神奖”等荣誉称号。
(三)全区“优秀护士”评选条件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相关决策部署,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带头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在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促进健康内蒙古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好评;
2.始终坚持工作在临床护理第一线,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具有较强的职业素养;
3.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工作表现突出;
4.扎根基层,长期在嘎查村卫生室、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护理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服务保障,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5.推荐人员要重点向基层及工作任务重、风险大、技术难度高的一线人员倾斜,护士长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总推荐人数的50%。
违反《护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人员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二、公示时间及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4月18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3452512反映。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4月11日
来源: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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