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做好2023年度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成果登记以及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前期工作,现就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2023年已结题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专利、新药证书以及包括往年未登记的结题项目等。
二、成果登记
1、具体步骤如下:
①登录自治区科技厅官网的“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系统”;
②如申报人未注册用户,先进行注册(注:选定完成单位时,请选择“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单位);
③登录;
④填写登记表、上传相关电子材料,提交;
⑤完成单位审核;
⑥学校审核推荐;
⑦科技厅审核,合格后发放登记证书。
2、提交纸质材料包括:
①审核通过后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一式3份;
②结题证明或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结题报告复印件一份;
④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及效益报告各一份(内容提纲见附件2);
⑤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成果登记时间:网上审核截止时间定于2023年10月15日,纸质材料送交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科研部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附近1:申报人用户手册.doc
来源: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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